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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全省檢察機關辦理金融犯罪案件總量,深圳占1/4
  羊城晚報訊 記者沈婷婷,通訊員施堅軒、孟廣軍報道:以“金融檢察與金融創新”為主題的中國檢察學研究會金融檢察專業委員會2014年年會暨第四屆金融檢察論壇於9月11日在深圳市召開。羊城晚報記者在會上獲悉,深圳市檢察機關共批捕206人,起訴188人,約為全省檢察機關辦理金融犯罪案件總量的1/4。
   2011年-2013年,南山區公訴部門共受理移送審查起訴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10件33人,集資詐騙案4件8人。呈逐年上升趨勢。其中,4件集資詐騙案涉案金額均超過人民幣500萬元而報送上級檢察院審查起訴.實際辦理的10件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,網絡化趨勢明顯,從僅僅以互聯網作為宣傳媒介,到全程網絡化操作,增加了案件辦理難度,也給社會發展增添了不穩定因素。
   截至目前,南山區院已辦理的2宗利用互聯網平臺非法集資的案件,具有一定的代表性,反映出此類案件的特性。此類案件中,行為人先註冊成立公司,再以公司名義名義在互聯網上組建網絡,在網站上推出各類投資項目,採取誇大宣傳及高額返利承諾,吸引社會公眾註冊成為會員,後通過網站進行投資。
   網站不需要會員操作而由公司代為管理,會員只需購買投資項目即可。行為人使用後期投資者的資金支付前期投資者的返利及本金,待資金緊張無法按承諾的日期和數額進行返利時,則謊稱公司即將上市,以置換股權的方式對老會員的返利提現進行消化,繼續吸收公眾資金。
   據瞭解到,今年上半年,廣東省檢察機關共批捕各類金融犯罪嫌疑人816人,起訴819人,約占全部經濟類犯罪案件的23.4%和18.7%。其中,深圳市檢察機關共批捕206人,起訴188人,約為全省檢察機關辦理金融犯罪案件總量的1/4。 編輯:楊日  (原標題:謊稱公司將要上市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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